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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评优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4日 14:5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2019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党委研工部《关于山西农业大学开展2020年研究生评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0年研究生评优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名额分配原则:“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2%,校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其总人数的5%;“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2%。我院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类别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人数

5

1

1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1、在学制年限范围内按时报到注册并取得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在校、非在职),一年级学生不参评。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评优:

1)该学年违反校规校纪且受到处分者;

2)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3)违反研究生学术道德和考试诚信者;

4)未按时完成培养环节者;

5)未按时缴清学费和住宿费者;

6)未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者;

7)未经学院、导师批准请假擅自离校者;

8)不遵从学院管理,违反教学和实习纪律者;

9)不配合学校、学院重点工作者。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党的各项政治理论知识;

2、遵纪守法,尊师敬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踏实,勇于进取,课程成绩优秀;

4、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学术道德,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评选标准:

1、“优秀研究生”评选标准:

硕士二年级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国家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研究型论文;

②在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排名前3);

③主持研究生创新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5)、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

④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5);

⑤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且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过硬,关心学校大事,热心为同学服务,勇于承担学校、学院交付的各项任务;

2)在班级、学院或学校任研究生干部,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积极组织开展党团倡导的各项活动;

3)学习刻苦,勤奋钻研,二年级参评人员须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3、“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标准:

1)在社会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2)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且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

1.时间:106下午18:00

2.地点:农业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406A室)

3.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山西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优秀研究生参评论文原创性声明》;

2)评优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评选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

3.材料提交要求:

1)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至导师意见后交回。

2)登记表全部手填,表中内容真实,不允许涂抹。

(二)初步评审

10月12日前,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组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名单。

(三)名单公示

10131015日,学院公示初审名单。

(四)结果报送

1016,学院将将公示后无异议名单报送党委研工部。

四、其他

未尽事宜依照学校安排进行。

                             山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

                                  20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