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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18:0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20119月修订)

 

    秉着“强国富民、教育为先”,为国家培育英才的理念,吴祺光伉俪·华革爱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华革会吴祺光伉俪爱心教育助学计划”,为支持山西农业大学经济困难而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使受助学生能够安心完成整个课程,特在我校设立“华革爱心助学金”。现制定我校“华革爱心助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学生名额为每年40人(其中包括10名本科一年级学生),每人每次获得资助4000元。

    二、资助条件

    1、资助对象:家境贫寒且品学兼优的农村籍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

    2、家境贫寒的标准:贫困地区农村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或靠借贷维持学业者;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3、品学兼优的要求:获得本年度校级优秀学生称号,品行端正,学习勤奋,热爱公益事业,且各科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

    三、资助范围

    1、本科一、二、三年级的学生;

    2、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本助学金,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者除外。

    四、申报材料

    1、学生个人提供材料:(1)学生个人书面申请;(2)在校一学年的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3)县乡村三级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填写《华革爱心助学金资助学生推荐表》。

    五、资助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上交申报材料;

    2、各学院认真核对所有申报材料后进行汇总、盖章,并上交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评选:(1)抽调学生处工作人员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共10名,组成评审组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2)贫中择优,优中选优,不平均分配名额。(3)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4)公示后有异议的将进行调查或重新审核再进行公示;(5)将无异议的公示结果上报学校批准;

    4、发放助学金,学生进行签字确认。

    六、资助时间

    每年的10月中下旬。

    七、其他要求

    荣获上届助学金的学生,应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学习生活情况,写出书面汇报,由各学院统一交回学生处,由学生处交晋中市侨联。

    八、本办法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处

201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