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制度
当前位置: 省级一流专业 >> 农村区域发展 >> 旧栏目 >> 教学研究 >> 教学制度 >> 正文
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条例
时间:2014-05-03

教学工作是高等院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的提高将直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逐步实现其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是每一个教学部门工作的永恒主题。

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三部分。结合我校的教学管理条例,特制定适用经贸院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计划管理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和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定由教务处组织。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便成为具有法规性的文件,所列课程的名称、学时、开课时间、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必须由经贸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组织论证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教学任务书与排课

教务处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于第十周下达教学任务书,同时下发“排课意见表”。经部里核准认定后,将教学任务书下发至各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填写排课意见。二周后交由部里统一上交教务处。教务处排出课程草表,再于二周内征求意见,修改后交付印刷,并于第十七周将课表下发至教学单位。

课表一经下发,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教学进度表

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书、教学大纲及校历编写各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对课程的授课时间、学时、授课教师以及内容等作出具体安排,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后报院里审核,并于开学第一周交教务处备案。同时附上本学期经贸院全体教师的课程安排。

教学进度表由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向学生公布,教学进度一经确定要认真执行,一般不得随意改动。

四、任课教师

严格任课教师审批制度。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安排任课教师,副高或主讲以上教师讲授应不少于总授课时数的50%。经教研室主任核准后的任课教师名单于每学期第十八周报到院里,院里再将全体任课教师名单汇总,由院主管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审批备案。

经审批后的任课教师名单,在任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教研室选派教师接替,其调换意见须经院里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变更。

五、教学例会

教学例会是研究和部署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包括传达贯彻有关教学工作会议文件或精神;部署教学工作、了解教学情况、反馈教学信息;研究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院里的教学例会一般每二周一次,教研室除了执行常规的教学任务,也要根据情况定期召开专门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

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按照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活动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教学部门的教学行政管理。目的是使教学工作稳步进行,保证教学质量。

一、制定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编写教材和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进行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两课”各课程的教学大纲一定要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同时又要体现改革精神,符合培养目标。教学大纲的编制要服从课程结构以及教学安排的整体要求,防止追求局部体系的完善。要明确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学目标与教学要求,从而给教师组织教学内容、研究教学方法指明方向。

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每门课程均要有教学大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二、备课

1.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授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本学科教学目标的要求,结合教材认真备课,写出教案或讲稿,合理组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恰当地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应占理论授课总学时的20%)。力求做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2.教师在备课中,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明确授课章节内容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作用和要求,熟悉掌握教材内容。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衔接,避免重复和脱节。结合课程的新进展和新成就,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授课信息量。

3.建立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通过集体备课统一讲课的基本内容、要求、教学进度和改革措施,对一些讲课中的理论难点和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进行研讨,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认识。

三、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教学、系统地传授理论知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主要环节,也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之一。

1.建立主讲教师课程负责制,每门课程由主讲以上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授课教师必须要有教师资格,一般要安排有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副教授或主讲以上教师授课时数不得少于讲课总学时的50%以上。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授课,同时要有一定的信息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实施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防止满堂灌,注入式和照本宣科。

2.教师上课应携带教材、讲稿或教案以及其他教具。讲课要用普通话,语言精练,板书工整,使用标准文字。使用幻灯、投影、多媒体课件等必须在课前试用,做到万无一失。首次与学生见面要向学生介绍姓名、教学进度及所承担的教学内容。课堂上要注意加强与学生的互动沟通与交流。

3.建立教师试讲制。新教师、调入教师和开设新课的教师,在正式授课之前,均需在教研室进行试讲,经过评议通过后,方可给学生授课。新参加教学工作的教师(个别课程除外)须先听课、参加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锻炼,再通过试讲证明已初步具备讲课能力,经教研室评议、主任批准,在老教师的指导下,担任部分章节的课程教学。培养性讲课的学时数一般应控制在该门课程讲课学时的10-15%以内。

4.严格课堂纪律。必须主动、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要严格考勤。要主动制止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说话、打瞌睡、吃零食等现象。不许私自调课或找人代课。外聘教师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为人师表,注意教书育人,既热爱学生,又要严格要求。

四、作业

教研室对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完成的各种作业、小论文等,制定统一标准和要求,并向学生讲明,教师认真批改,按时下发给学生或留存教研室。教研室应对教师批改的作业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入教研室教学档案。

五、选修课和第二课堂

教研室应根据本学科的发展前沿为学生开设选修课。新开选修课要经过教研室及院里批准,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通过,由教务处下达开课通知,方可开课。

教研室应积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和开辟第二课堂,如组织形势报告会、学术讲座、政策理论辅导等。要与学生党校、各总支以及教学支部的党课学习紧密联系,充分发挥经贸院在人文社科以及政策宣传方面的优势,积极营造校园人文氛围,达到全面提高学生及教职员工综合素质的目的。

六、课程的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应根据教学过程分阶段进行,以便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点、难点,不应只限期末考试的答疑。教研室应于开课后一周内,将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向学生公布,教师应认真回答学生所提问题。考前的答疑教师一定要坚守试题保密制度。

七、课程的考核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加深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同时也是检验教学效果、取得反馈信息,以达到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1.考核方法:

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前者适用于必修课,后者适用于选修课。

必修课的考核一般为综合性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试。平时考核可采用课堂练习、课后作业、讨论、小论文等方法或几种方法综合进行。期末考试主要采取闭卷、笔试的方法。也可根据本课程的特点采用口试、开卷、论文写作、答辩等方法或几种方法综合进行。采用何种方法进行考试,由任课教研室决定。凡不采用闭卷考试的课程,其教研室应于开学初将具体考试方案及操作办法上报院里,经研究通过后,再报教务处严格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在分数的比例分配上,要求期末闭卷成绩不能少于50%-70%。闭卷考试的课程,在结课前要向学生公布考试题型、分值结构以及答题要求,但不能泄露试题。

考查由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完成作业、课堂讨论、平时练习、论文等进行,一般不等课程结束后再专门举行。若考查课学时较少,平时考核有一定困难,可在课程结束前,进行一次统一测试,再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定课程成绩。

2.考试命题原则及方法:

1)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各部分教学内容在试题中的比重,既要保证试题结构合理又要具有较宽的覆盖面。

2)为增加考试的可靠性,考试的题型与题量尽量要多,一般以中等水平的学生答满1.5或2小时为度。

3)命题应注意考核“记忆”、“理解”、“应用”三方面能力,试题的难度要适当,要有较高的区分度及合理、优化的试题结构。

4)命题应主观题、客观题并用。“主观题”以问答题为主,如论述题和材料题等有助于学生充分发表个人见解的试题类型。“客观题”以选择题为主,并可包括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等具有固定答案的题。原则上主观题的分值在30%-40%为宜。

5)各门课程的考试命题由教研室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命题原则,制定命题计划并认真命题。教研室各课程尽快完善题库建设,具备题库命题的课程,逐步实现试题中的大部分内容按题库命题。

6)为确保补考不降低要求,各门课程均应同时命出同等水平的A、B卷,由教研室主任审定后任选一卷用做期末考试,另一卷做补考用。各门课程在命题同时,应确定标准答案及评分要求,以保证考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7)学生考试采用A、B卷制,即由打印室将一份试题调整为题序不同的A、B两种试卷。

3.考试工作总结与考试分析:

期末考试工作结束后,各课程要认真进行考试工作总结。要进行考试成绩分析和考试质量及试题质量分析,并用以指导和改进教学工作和提高命题质量。其他有关考试管理事项详见《山西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考试考场制度》。

八、教学研究

积极参加各级别的教改立项申报工作,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发表教学论文或出版专著。

教学质量管理

一、加强课程建设,进行课程评估

加强课程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通过课程建设与评估,强化教学工作的核心地位。各必修课必须达到合格课程标准,主要课程实现优秀标准。详见《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基础课程评估实施方案》。

二、加强教学改革

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积极实行全方位的教学改革。

1.在教育思想上,要贯彻以受教育者—学生——为中心、以教育者—教师——为主导的原则。

2.在教学内容上,要体现与时俱进精神,努力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前沿性、丰富性、针对性和学术性,力戒教学内容的枯燥、陈旧,授课效果力求达到新、活、实、丰、用。

3.在教学方法上,实行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和问题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坚决反对照本宣科的满堂灌。

4.在教学手段上,加强直观、形象教学,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使用投影、多媒体课件及其他音像资料等优化组合的教学手段。

5.在考试制度上,积极探索和贯彻符合素质教育相关要求的考试模式。

三、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落实听课制度,规范教学检查。院领导与教研室主任要达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留院备案存档。同时加强教学信息的反馈和处理,及时推广经验或纠正不足。

2.强化教学的质量监控,由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召开期中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期末要实行对学生的问卷调查,以掌握每个教师的教学状况。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

四、建立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估指标是评价授课教师教学满意率的重要依据,包括学生座谈会的反映、学生的期末调查问卷、领导及督导的听课记录、考试成绩分布等。对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实行必要的观摩与学习。在教学评价过程中,要注意鼓励和保护教师在长期教学过程中形成的独特教学风格和独特创造。

五、建立教学奖励制度

为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极调动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