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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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实施和调整制度
时间:2014-05-03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中心环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加强教学工作,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始终是学校一切工作中永恒的主题。为了加强我院教学管理,及时掌握教学进度,了解教学情况,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现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实际,对教学计划的制订、实施和调整做如下规定:

1.教学计划的制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的需要,需要制订包括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结构、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组织和授课人在内的教学计划。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指派专门的教学管理人员确定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计划一经制订,教学管理部门依据其编制课程表,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2.1教学计划下达后,学院在教务处的统筹安排下具体安排教学计划的运行,有计划开展各项教学工作,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2.2学院在教务处的统筹安排下负责教学计划实施日程的安排,每学期开学,提前一周时间将课程表发到班。

2.3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3.教学计划及课程的修改与调整。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如果需要进行教学计划或实施计划的调整,需按以下程序执行:

3.1由学院提出教学计划或课程表调整意见,提前一周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

3.2外聘教师的教学安排和调整工作由学院提出计划,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