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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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考试考场制度
时间:2014-05-03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考试考场制度

考试是检查教和学两方面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考试质量,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实现我院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命题与成绩

一、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主要依据,考试内容应反映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深度和广度,要着重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着重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发挥考试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引导作用。

二、课程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三、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提供A、B两套题。教学秘书通过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的时间、地点、监考和巡考人员。

四、各专业主干课程中,凡是课程内容较稳定的,都应建立试卷库,鼓励建立试题库。对于课程内容经常变动的主干课程,可暂不建立试卷库及试题库,但应从所提供的A、B两套题中随机选取。为了保证试卷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教研室应及时补充试卷库的试题,保证库中未使用过的试卷达到5套以上。

五、同一课程在不同时间、不同层次组织考试时,各卷考试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使用过的试卷即视为废卷,严禁使用废卷进行考试。

六、同一专业、同一年级开设同一课程的不同班级的考试,逐步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试卷印刷与保密

七、试卷库应提供软盘。确定试卷后,必须用试卷密封袋装好,试卷直接交由教务处保密印刷。

八、需校对的试卷,到教务处校对,不得私自带回家中校对。

九、如果故意泄露试题,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阅卷与试卷保管

十、考试结束后由主考老师将该门课程的试卷沿装订线装订,由指定人员进行评卷。评卷老师应按照评分标准评阅每一份试卷,做到判题准确,评分合理,不随意提高试卷分值,不随意扣分或加分。

十一、试卷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评阅完毕,及时按规定填写成绩单送教务处。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查申请,经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后查阅原卷。

十二、批改后考卷的保管:所有试卷均应保存到学生毕业一年以后。

监 考

十三、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都有义务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如期末考试等)的监考工作。在接到监考通知后,如因特殊原由不能监考,应事先向学院有关领导请假,以便及时更换。无正当理由不得推卸监考任务。

十四、监考人员应熟悉学校有关的考场纪律和规定,公正无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发现的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如果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缺乏责任心,擅离职守,无故缺席,将按教学差错或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山西农大经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