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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1日 19:2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有关学院:

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始受理2013年度省筹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选派的高级访问学者、普通访问学者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出国进修、国际合作、攻读学位等留学连续一年及一年以上并有留学院校、科研院所、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正式证明者。

现在国外学习未回国的留学人员、准备再次出国留学半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以前省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或者虽已结题但未做出突出成绩的以及年龄超过55周岁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人员参加研究。

对确因课题需要,本人身体健康的博士生导师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资助领域

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十二五”山西转型跨越发展主线,结合山西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重点支持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项目;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短、平、快项目;基础研究有国际前沿水平的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对两次(两次及以上)获得省筹科研资助又再次申报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1、省筹科研资助项目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2、近三年获得国家科研项目并主持、负责者。

为切实解决山西省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加大对重点资助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条件成熟的科研成果产业化,今年继续安排6项左右的重点项目,每项额度为20-30万元人民币。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煤转化及安全生产;2.新材料转化;3.环境治理及清洁生产;4.工业自动化控制;5.量子调控与信息技术;6.精细化学品;7.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诊断、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8.我省高发疾病、地方病的预防、治疗;9.新药开发及中药现代化;10.设施农业;11.动物营养及安全养殖;12.农作物、林果新品种选育及示范;13.农产品产后增值技术;14.土壤养分与环境建设。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主持或曾主持完成国家项目;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是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第一主持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少于三分之二。申报时需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留学办组织专家评审。对立项课题当年支付确定经费的60%,其余部分待课题通过验收后支付。

三、截止时间

科研资助表格可通过山西省留学人员信息网(www.sxscc.com.cn)直接下载,请有关单位于2012年9月5日将申报材料后一式4份(其中1份经分管院长在封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校科技处计划科。

申报附件材料:a)出国留学证明(复印件)b)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证明(复印件)c)获奖证明(复印件)d)再次申请者附上次科研资助项目结题申请表(复印件)

四、联系人:曹兴凤 霍飞 联系电话:6288259

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