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专家组
由5名专家成员组成,专家成员在全体硕士生导师中随机抽取(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回避),主要负责对复试考生现场打分。
二、遴选推荐
(一)推免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公费农科生);
4.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5.全国CET-4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6.前三学年的课程考核合格,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居于本专业前20%。
(二)指标分配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推免名额为13名。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原则,统筹考虑学院各专业学生人数、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卓越农林管理人才培养、学院学科发展情况,指标分配如下:
农林经济管理(卓越农林管理人才实验班)基础指标1名,倾斜指标2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平行班)基础指标1名,倾斜指标1名;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基础指标1名,倾斜指标1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基础指标1名,倾斜指标1名;市场营销专业基础指标1名;物流管理专业基础指标1名。学院学科倾斜指标:一流专业建设点1名,其他专业1名。
(三)综合遴选
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综合遴选办法遴选。
1.综合遴选成绩满分100分,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及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加权获得。其中,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20%。
2.综合评价成绩满分2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外语六级、国家级荣誉8项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指标构成,单向指标上限分值2.5分。志愿服务以提供省部级获奖证书为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根据具体内容、等级及名次赋分。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才可计分。
各项指标具体赋分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2.5分。
(2)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2.5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2.5分。
(4)科研成果:最高分值2.5分。
①论文: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署名单位须为山西农业大学,论文须为正式发表成果,参评以前至少须有刊物录用证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发表G3及以上级别论文,计2.5分;发表中文核心论文,计2分。
②专利:在校期间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1)计2.5分,其他排名不计分,需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
(5)竞赛获奖: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主办的其他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一级学会主办的大学专业技能大赛等全国赛和省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①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2.5分。
②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2分。
③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1.5分。
④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前三),排名第一计1.5分,排名第二计1.0分,排名第三计0.5分。
⑤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排名第一)计1.0分。
⑥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排名第一)计0.5分。
(6)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主持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2.5分,未结题验收,计1分;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1.5分,未结题验收,计0.5分。
(7)外语六级须达到或超过及格线,且语种与学生本人在校修读的主修语种一致,分英语和小语种两类:
英语六级:该项指标得分=本人六级成绩/710(六级满分)*2.5。
小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六级:该项指标得分=本人六级成绩/100(六级满分)*2.5。
(8)国家级荣誉称号:获得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国家荣誉称号,计2.5分。
说明:以上各项指标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文件下达之日。总分相同条件下,按照学生的成绩绩点、外语六级、国家级荣誉、科研成果、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竞赛获奖进行排名。
3.综合遴选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5×80+综合评价成绩。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的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并公示。
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附件3)及相应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申请者GPA排名、综合评价指标材料审核,计算综合遴选成绩,按照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填报《农业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结果》(附件4),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提交学校审核。学院将拟推荐的名单提交学校,进行下一步审核公示。
5、推免学生注册报名。根据学校最终公布的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上传成绩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
四、接收工作程序
1、报考资格审核。由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推免条件,对研究生院下发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考生信息审核。
2、组织复试考核。对攻读我院学位的推免生进行专业复试,由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组组织复试。
3、录取名单审定。按学校安排,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五、推免工作平台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六、工作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10日前,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
2.2024年9月17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施细则,分别按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2024年9月2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4.2024年9月27日前,经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