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农大行字[2016]8号)以及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王广斌
成 员:郭建平王闰平 解晓悦 赵敏 李茜 刘艳萍
秘 书:刘庞芳
二、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安排,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为2人。在此基础上增加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参与学校择优评选,该名额由学校奖学金评审组确定。学院总计推荐3名。
三、评审原则及条件
(一)评审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坚持“全面考查,学术优先;统筹兼顾,成果优先;综合评价,质量优先”的评审原则。
(二)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硕士研究生在攻读期间,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被SCI(含在线发表论文)、EI收录的本学科学术期刊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科发表被CSSCI收录的本学科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一级学术期刊研究型论文1篇及以上;二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研究型论文2篇及以上。
(2)在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省部级以上科成果奖(排名前5);
(3)主持省级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
1.时间:9月21日下午16点前
2.地点: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实验大楼532)
3.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原创性声明;论文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4.要求:
(1)申请审批表必须正反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后使用,且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做任何更改;
(2)申请审批表中要求签名的部分必须手签,不得打印或以名章代替。表中内容不得有涂改痕迹;
(3)申请审批表中凡是需要填写数字的部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4)提交报名时,每生将所有材料装档案袋后,封面写明姓名及材料明细。
(二)初步评审
9月22日,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推荐名单。
(三)名单公示
9月22日—9月24日,学院公示初审推荐名单。
(四)结果报送
9月26日前,学院将审核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组。
五、其他
未尽事宜依照学校安排进行。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