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农大行字[2016]8号)的规定,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评办法》以及研究生院《关于预先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基本条件
参与评选的对象为农业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发展和农业管理三个专业)。受资助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在基本学制范围内并按时注册报到,按时足额缴纳学校各种费用;
3.档案等相关手续转入我校。
(二)例外情况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2.课程考试不合格者(第二学年评定时实行);
3.未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中设置的培养环节或某环节考核不合格者;
4.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者;
5.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者后果严重者;
6.有学术失范行为者;
7.考试作弊者或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8.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二、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关于预先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目前名额还未具体确定,待学校下发后再行公布。
三、综合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1.A1——思想政治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参加各类比赛、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方面的综合积分。满分为100分,如有超出100分者,则最高分者记100分,其他人得分按折合成绩记分。
折合成绩=实际成绩×100/最高得分者实际分值
结合学院实际,主要从任职情况、社会实践、获奖荣誉和参加学院活动及比赛四个方面进行量化。
任职打分标准:凡任校级助管职务满一学期以上,给10分;凡担任班级(党支、团支、班长、学委)及研究生会主要职务,给10分,不进行叠加。
社会实践打分标准:凡参加由院组织的教学实践、社会调研活动,每次活动给20分。
获奖荣誉打分标准:凡获得校级荣誉可提供证书者,每项荣誉给10分;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可提供证书者,每项荣誉给20分。
参加学院活动及比赛:凡积极参加学院值班、助理答辩、整理档案等活动,每项活动给10分,积极参加校以上比赛作为场上主要成员,给10分。
2.A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80%+选修课平均成绩×20%,满分为100分。
3.A3——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及科技竞赛获奖积分标准
类型 |
成果级别 |
总分 |
备注 |
论文 |
SCIⅠ区 |
以分区和影响因子计算文章得分公式为:(4/n+0.5IF)×10(n为文章所在区位,IF以检索报告数据为准) |
需提交检索报告(在线论文研究生院统一核查) |
SCIⅡ区 |
SCIⅢ区 |
SCIⅣ区 |
EI收录期刊论文 |
15 |
需提交检索报告 |
国内1A |
10 |
提交见刊刊物原件 |
国内1B |
7 |
国内二级 |
4 |
项目 |
国家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
15 |
必须为学生本人主持项目 |
省级研究生科研项目 |
8 |
专利 |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10 |
提交授权证书 |
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5 |
科技竞赛获奖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分别计12、9、6分 |
多人参加的项目参照合作论文计分办法执行 |
省市级一、二、三等奖 |
分别计8、4、2分 |
学术 活动 |
参加国外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或获奖,论文入集 |
4 |
须提交会议邀请函和日程安排等会议相关材料 |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或获奖,论文入集 |
2 |
满分为100分,如有超出100分者,则最高分者记100分,其他人得分按折合成绩记分。
折合成绩=实际成绩×100/最高得分者实际分值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对论文及学术活动项进行以下量化:
论文打分标准:核心论文,1篇4分;其他论文,1篇2分;质量较差论文给1分或者不给分。
学术活动打分标准: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或获奖,论文入集,给2分;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论文入集,给1分。
(二)综合考评成绩
综合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进行综合评价。
1.第二学年
综合考评成绩=A1×10%+A2×60%+A3×30%
2.第三学年
综合考评成绩=A1×10%+A3×90%
(三)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
按照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获得相应等级学业奖学金,得分相同条件下按A2、A3、A1单项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四、其它
未尽事宜依照学校办法进行。
山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