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高校工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提升服务效能,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为建设先进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保驾护航,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领导联系学院制度。校领导要主动出席联系学院的教代会和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学院党政联席会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和帮助学院完成好年度工作目标。坚持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听课2-4次、与普通教师座谈1次。
2、建立定期专题调研制度。校领导和分管职能处室,每学期要围绕本职工作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并形成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开通“书记信箱”、“校长信箱”,面向广大师生公布办公电话,及时了解师生所思所盼,解决和答复师生来信提出的问题。各学院领导每学期要深入学生宿舍、班级2次以上,了解学生思想,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服务师生
3、畅通信息渠道。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申诉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凡是涉及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4、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职能处室工作规范,健全和优化各类审批办事程序。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定时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和追踪服务制,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将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时间(时限)、服务要求、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等公示在部门网站和办公室明显位置,严禁吃拿卡要,杜绝推诿扯皮。坚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处理和回复群众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部门和干部作风。建立校院处领导重大信访案件报告、联系和督办制度。
三、办好会议活动
5、规范会议活动层次。各部门、各单位尽量不邀请校领导参加无必要参加的会议、活动,确需校领导出席的活动、会议,尽量只邀请分管或联系领导。邀请校领导出席以学校名义承办或组织的会议、活动,各职能处室组织的、确需非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各教学院部确需邀请非联系校领导出席学院会议、活动,由组织方提出,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协调,学校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6、提高会议活动质量。做好准备工作,不组织无准备和无实质内容、无工作要求的会议,不开展准备不充分、主题不突出的活动。会议讲话、发言要严格控制发言人数和讲话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办实事。各类会议活动,都要有主题,能解决实际问题,务求实效。
7、降低会议活动成本。会议及公务接待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放发纪念品、礼品、现金、代金券和购物卡。一般不到校外召开工作会议。工作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减少背板和条幅使用,尽量使用电子屏幕,不摆放鲜花、不铺设地毯、不摆放高级矿泉水和一次性毛巾,会间不安排水果、饮品等茶歇。工作会议根据需要可以使用纸质文件袋,不配发公文包和文具。
8、规范学校印刷品规格。学校内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不使用铜版纸或其他特种纸张,封面不作特殊装帧。学校重要庆典或活动的印刷材料应注重内涵、体现品位、实用大方、不求奢华,控制成本与印量。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
四、规范文件简报
9、减少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文规定且仍然使用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处理的事项,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公文处理,逐步推行和完善数字化和网络化,可通过内网或电子政务发送的公文,除存档、上报等需要外,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10、加强简报管理。保留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山西农业大学信息》,主要用于向上级单位报送学校工作动态、刊发校领导重要讲话和基层单位典型经验等;保留以纪委名义印发的《警钟长鸣》,主要用于刊发典型案例以警示党员干部。全校其他部门和单位原有的信息简报等自编期刊种类一律取消,有关内容确实需要的,在学校信息和本部门、本单位的网页上刊登,或定向发送电子邮件。
11、提高文稿质量。大力倡导“短、实、新”的文风。简报信息,要简明扼要,突出成果和亮点,突出工作经验和特色;文件讲话,要突出主题,不穿鞋戴帽,减少对重要性和必要性等内容的论述,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要求。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要围绕建设先进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典型事迹;要突出学校特点,营造学术氛围,更多地关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协同推进学校文化建设。
五、厉行勤俭节约
12、规范出行管理。党政干部和教师因公出国(境),要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山西农业大学党政干部和教师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字〔2012〕66号)。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行业会议、学术会议、出访考察活动,严格院处领导外出参加会议审批制度。公务出行要按规定安排食宿和乘坐交通工具,多人出行应尽量选择集中乘车。公务消费,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
13、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在学校招待所或相应标准的校外餐厅安排工作餐和住宿。一般公务接待,不上高档菜肴酒水,中午一律不上白酒,不摆放香烟。由校领导出面接待的客人,就餐、住宿和陪餐人员,由两办与相关领导商洽后协调安排。各部门各单位对口接待的客人,应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14、加强公车管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配备使用车辆。领导干部不得私自驾驶公车,不准把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等非公务活动。
15、杜绝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逐步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集体旅游活动。倡导废物、废纸重复利用,最大限度推行无纸化办公。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严禁用公款吃请。
六、严肃劳动纪律
16、严格遵守“五不准”规定。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做生意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参与赌博。
17、严格干部日常管理。认真执行学校《干部日常管理若干规定》。脱产进修或因私出国(境)超过半年的干部,因公出国(境)时间超过一年的干部,免去原职务,回国后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安排。校院两级领导外出,除按上级和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外,还应告知办公室等有关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参加会议,不得迟到和无故缺席。
18、严格目标责任制。认真完成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任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对工作不到位,分管范围内工作效能低下,无故未完成年度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服务态度差且师生反响强烈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和停发岗位津贴、调整岗位、免去职务、辞退等行政处分。
七、加强领导督查
19、领导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厉行节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模范行动推动作风建设。
20、检查考核到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情况。党委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计财处要加强财务支出审核。审计处要对各部门各单位重要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纪委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