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安排
(一)报到
1、时间:2017年4月18日
2、地点: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实验大楼532室)
3、考生报到时,需提交本人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审核的材料包括:应届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阶段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往届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
(政审表从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中心或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人才培养--硕士招生栏目下载)
(二)笔试及面试
1.专业课考试
2017年4月19日下午15:00—17:00进行
考试科目:农业经济管理[参考书目:《农业经济管理》(第二版),方天堃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2年]
2.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2017年4月19日上午10:00在经济管理学院小会议室(实验大楼505室)进行
3.加试科目考试
2017年4月20日上午8:00—12: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经济学》和《经济法》)
(三)体检
2017年4月19日上午8:00开始,参加体检的考生持一张1寸近期照片到校医院空腹进行体检,体检交体检费50元。
二、复试办法
1、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每部分总分为100分,总计200分。
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学校的指导下由院部具体组织。
2、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命题原则、命题办法及命题要求按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3、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由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科复试小组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口试形式进行。
(2)面试由复试小组提前命题,命题内容以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同时还注意了解考生的思想素质、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面试时由学生抽题作答,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外语口语测试与面试同时进行,通过对考生专业外语的测试,从掌握专业词汇的多少、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对话时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及连贯性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口语能力,每生口试时间为3-5分钟,分数占面试成绩的15%。
(5)秘书做好面试记录。回答问题用百分制记成绩。面试时,所有复试小组的成员要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予以采分,经汇总后得出面试成绩。
4、复试时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2017年4月3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慎重录取。
6、考生体检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7、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考生诚信纪录中,有考试违纪纪录的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
按学校要求,调剂考生复试的通知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校内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否则,将无法进行录取;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总分、单科分);
4、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专业课科目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专业,可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6、外国语为英语;
7、学院接受调剂的专业包括农村与区域发展(非全日制)和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非全日制)。欢迎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入,具体调剂要求可查看《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调剂相关说明》。
四、录取
1、复试结束,院部组织各学科(专业)根据专业课考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和外语考试成绩,算出每个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各部分成绩都必须合格,否则,按一票否决,取消录取资格。
2、最后的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3、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和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形式,并在复试结束后将结果尽快通知考生。
4、对于拟录取考生明确指导教师,对于转专业、转研究方向的考生,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方可调剂。
5、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学科对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保证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6、复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录取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所有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主管校领导审签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后经国家录取审核检查通过后,方可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要求进行。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