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入伍征集优先优待
(1)“四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
(3)家庭优待金: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入伍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收入1.5倍的标准计发。
2、大学生入伍后优先培养
(1)优先提干:二本及以上毕业生(三本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的,经考核选拔,可以提干。
(2)报考军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院分配计划。
3、大学生退役后待遇
(1)考研优先: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保留学籍(入学)资格 :服义务兵役期间,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入学)。
(3)优先录用聘用: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 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