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评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大学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每年将拿出当年学费的5%作为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定奖学金的范围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注册的学生均有资格评定奖学金。
第二条 评定奖学金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尊则》和学院有关的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劳动、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
第三条 评定奖学金时间和办法
评定工作于每年的九月进行,十月表彰。具体办法:每一年新生享受每人每月50月的平均奖学金(按10个月计),大二至大四学生将根据上一学年的学生成绩和综合评定进行分类分等级评定。
第四条 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比例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
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一、二、三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人数的5%、10%、15%评定,其中一等、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授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人数按上述比例以系为单位计算(四舍五入),名额在本系班级之间的调整中不得超过班总人数的2%
第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金额
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人数3%评定(包括院学生会5——10人),奖金1000元/人。
评定条件:学习成绩、考评成绩均为前50%,得票数达60%。
第六条 单项优秀奖的比例、金额、范围和条件
为鼓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增设单项优秀奖。
1、学习优秀奖(品德优秀、评定学期本班学习成绩第一名,无不及格科目):奖金200元;
2、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奖金200元(参评学生人数3%)
3、学习进步奖:鼓励后进生,通过努力学习,学习成绩名次提高50%者,奖金200元;
4、外语优秀奖:非英语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达426分以上(含),奖金200元,英语四级达497分以上(含),奖金100元;英语专业通过八级者,奖级100元;
5、科技创新奖(只奖励项目主持人,不含鼓励奖、纪念奖)
国家一等:奖金1000元;(以下按等级递减300元)
省部级一等:奖金500元;(以下按等级递减200元)
校级一等:奖金200元;(以下按等级递减50元)
6、优秀论文奖(只奖励第一作者)、
国家级刊物,奖金1000元;
省部级刊物,奖金500元;
7、体育优秀奖:全国农业高校运动会前8名,奖金500元(按名次递减50元),破记录者,奖金200元;华北农业高校及省级高校运动会前六名,奖金300元(按名次递减50元),破记录者,奖金150元;山西农业大学校运动会前三名者,奖金200元(按名次递减50元),破记录着,奖金100元(团体奖每人50元);破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校运动会记录者,奖金50元(团体奖每人30元)
8、其他为学院争得荣誉者,视情况由评委确定给予奖励、
单项奖由各系(部)推荐,学院评委会汇总评审,一人可获得多项称号,但只享受最高一项的奖学金,其他只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奖学金的等级评定资格和取消
1、留、降级学生取消本年度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2、凡体育不达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者,不能参加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定;
3、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本年度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4、未经许可在校外住宿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5、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为班内40%前,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评定;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考评成绩均为班内前五名;一等、二等奖学金要求无不及格科目。
第八条 评审机构
学院设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主持,全面负责评定奖学金的组织和审定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系设立奖学金评审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负责人具体负责,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提出初评意见,经系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院。
第九天 本办法自2007年9月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