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山西农业大学的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使用实验室必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先向院里提出申请,经过院里相关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使用实验室。进入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必须遵照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并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到人,没有签定安全责任书不能进入实验室上岗工作。同时使用实验室之前必须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三、要遵循“负责人,不离岗”的原则,实验室钥匙由该实验室管理员统一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在实验操作进行中,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岗,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防止发生技术方面、安全方面等问题。
四、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带离实验室,违者追究申请人相关责任;禁止将食物、自行车、电动车等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实验室,违者追究申请人相关责任。
五、实验室要加强水、电、气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开关。
六、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要严格检查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切断电源、火源、水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实验结束请打扫好实验室卫生,及时归还钥匙等物品。若继续使用请申请延长开放时间。申请人必须接受以上条款方可申请实验室。
七、遇到突发事件,应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实验室必须制定落实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按照规定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