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科研学术活动管理,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促进学术活动有序开展,保证科研任务高效完成,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学院要定期召开科研学术会议。
第二条 为了保证科研学术会议的正常召开,规范科研会议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例会召开的要求
第三条 科研学术研讨例会主要从课题组、科室(教研室)和学院三个层次来开展。
第四条 例会组织纪律
课题组例会由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组成员应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席。
科室(教研室)例会由科室(教研室)主任负责主持,本科室(教研室)人员应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席。
学院例会由分管科研副院长负责主持,全体科研人员应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席。
第五条 例会组织周期
课题组例会根据课题需要在课题执行的不同时间段,随时组织召开,每年不少于3次;科室(教研室)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院例会每学期举办两次及以上。
第六条 每次例会均要求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得流于形式。
第七条 每次例会均要求有会议记录、图片资料,存档备查。
第三章 例会的任务
第八条 课题组科研学术例会
以在研课题为核心,课题主持人组织本课题组成员,根据课题的调研情况、课题报告的写作、课题的推进情况,以及人员的分工之间等定期开展工作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便于科研管理部门了解项目进展,是否按照计划任务书的安排有序推进。
第九条 科室(教研室)科研学术例会
以各科室(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本研究室人员召开,讨论科室(教研室)的科研方向和研究人员的科研计划;讨论科研课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发挥团队精神,积极申报集体课题和项目;就近期拟投稿论文作品,主持、参与的社会服务等推进的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等进行交流讨论,从而培育科室(教研室)科学研究的良好氛围,通过研讨促进项目的推进和科研成果的提炼和优化。各科室(教研室)要做好会议记录,作为学院科研和社会服务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条 学院科研学术例会
以学院为单位,结合科研的疑难点和学术界关注的问题,组织学术研究和学术报告等多种式的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学术研讨交流;各科室(教研室)推荐优秀课题、成果在学院例会交流汇报。
1.传达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文件、指示,讨论确科研管理方面重大事项,贯彻落实学校有关科研方面的议决事项。
2.总结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科研工作。
3.各科室(教研室)、课题组汇报交流近期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问题,学院协助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
4.通过组织聘请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开设讲座、专题辅导等,提升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和成果的优质化。
5.每学期进行一次在研项目研究进展、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确保全院在研项目按照计划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