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
教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全日制研究生>>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19:0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现开展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工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校行字【201150号文件《关于下发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精神进行。各相关培养学院须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生源、就业和生师比等情况,综合权衡、统筹考虑、科学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坚持工作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能力突出,经验丰富。

2.申报人所属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3.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任现职满2年;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切实担负起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责任,履行研究生教育职责。

4.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近三年人文管理社会科学学科的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3万元,理科、工科和农科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

6.申报人应是本学科专业学术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目前所从事的学术研究方向明确,特色突出,科研工作成绩显著,满足下列其中2项要求:

1)目前承担有国家级、省部级或校级科研课题(第1负责人);

2)近5年在1A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近5年获省部级科研、教学三等奖以上奖项不少于1项(署名前2名);

4)近5年参编学术专著、译著、专业教材不少于1部。

7.申报人应具有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验,能指导研究生专业外语学习,具备开设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课程的能力和条件。

8.对本学科专业无硕士学位授予权、需跨学科挂靠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申报者,仅限于该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申报条件从严掌握,其所属学科专业应与挂靠的学科专业相关联,且学术联系密切。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熟悉并认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

2.申请人原则上在所属学院进行申请,并仅限于在和自己从事专业相近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型的相近领域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如若本学院没有硕

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方可跨学院到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专业学位的相近领域进行申请。

3.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任现职满2年;身体健康,能切实担负起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责任,履行研究生教育职责。

4.申报人应为科研、推广、兽医、工程或管理岗位第一线的在岗人员,掌握某一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专业学位领域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5.申报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科研、推广、兽医、工程、或管理一线岗位工作10年以上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在科研、推广、兽医、工程、或管理一线岗位工作5年以上人员。

6.申报人有应用性科研课题,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应用型研发工作及学位论文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承担有厅局级以上科研或推广项目,近三年内理科、工科和农科到校科研总经费不少于3万元,人文管理社会科学学科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0.5万元。

7.近五年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得过厅局级及以上奖励,或有著作,或获得过国家专利,或获得省级以上审定通过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品种,或至少独立完成过项目的规划设计等。

二、选聘程序

1.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首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填写《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硕士生导师的岗位数,结合本学科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生源、就业和生师比等情况,按照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向学校推荐。

2.研究生院组织人员进行复核。

3.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就申请者是否具备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表决,须有2/3(含2/3)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4.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时间进行安排,并于528日—529日将以下材料(包括各类表格的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一)通过学院、科研和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和《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二)加盖学院公章的《山西农业大学2015年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和《山西农业大学2015年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2.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3.山西农业大学2015年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

4.山西农业大学2015年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