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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3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山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

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使用效率,确保实验室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并結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资产由学院实验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建立台账,不得私自出借。

第二条 计算机软件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按教学实验实际需求安装,使用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安装、卸载。

第三条 实验室设备使用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发现异常情況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实验中心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 实验室设备使用人员要爱护实验室各类设备,发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实验中心报告,并协助相关人员完成调查委宜。

第五条 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第六条 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私自修改机器配置,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不得私自带非本院师生进入等。

第七条 严禁以任何理由私自将实验室设备带出实验室严禁利用实验室设备观看、传播、编辑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或网站;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

第八条 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不准乱扔杂物、隨地吐痰。个人废弃物品下课时自行带走。

第九条 实验室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发现违规行为,学院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实验中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