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管理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职责
农业经济管理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改进和完善教学管理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和专业发展的要求,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以促进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常态化教学研究与改革活动的开展。
一、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职责
(一)系主要职责
1.开展相关学科专业、行业产业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制定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和研究;
2.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专业课程体系和质量标准;
3.组织参加专业评估、专业认证;
4.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5.组织落实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
6.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
7.组织开展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8.落实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二)教研室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新进教师教学能力考核;
2.组织实施教学研究与改革;
3.开展课堂听课,实施同行教学水平评价;
4.完成上级教学组织安排的相关教学工作。
二、基层教学组织运行管理
1.学校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指导以及相关制度建设;
2.学院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考评等管理工作,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活动场所,提供建设和活动的经费支持,在绩效考核时充分考虑向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倾斜;
3.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经常性地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等活动,并形成制度;
4.每学期至少开展3-5次教学任务落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研讨、教学经验交流、同行评价等活动,并形成工作总结;
5.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及负责人优先推荐参加校级及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负责人评选活动,学校对校级及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负责人给予支持和奖励。
农业经济管理学院
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