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况予以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人员,为给学生亲友来校探亲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设有接待室给予安排会客和休息。
3、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5、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特殊情况晚归宿者,要出示学生证、住宿证并进行登记,方可入楼。
6、学生公寓实施苑区化管理,各苑区设指导员,苑区主任1名,苑区副主任1名,苑区主管1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楼内事务工作,管理员进行管理时,住宿学生应给予大力协助。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楼道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偷拿公共设施的要加倍处罚。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窗铺上乱钉钉子,乱贴纸张,床上不准挂床帘。
3、床扇开启时,应挂好风钩,关闭时应关严,插好插销,窗户扇上严禁凉晒衣物。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天派值日员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室内内务卫生。
2、宿舍应每日按时清扫,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
2、不准私自撬门锁。门锁损坏,要及时向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不准在室内乱拉灯线,私安电灯和插座,不准在电线上挂衣物。
5、严禁在室内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壶、热水器等,违者除没收其用具外,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退宿制度
1、毕业生接到派遣通知后,按规定接受宿舍管理人员对所在寝室的家具备品进行验收。如有人为造成损坏则按原价赔偿。各学院未接到公寓中心的离校通知单,不予发放派遣证。
2、办完退宿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者,由所在学院开据证明,经公寓中心同意可办理暂住手续,否则不准住宿。
3、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如果原寝室发现设施被破坏,扣留当事人档案,令其返校接受处理,损坏公物加倍赔偿。
4、在校生不得进入毕业生腾空的房间,有撬门进入者,罚款50—100元。
六、规范
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活动;
3、留宿异性或未经学生公寓中心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4、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录像制品等行为;
5、设床帷、乱钉物架及熄灯后点蜡烛进行娱乐活动的行为;
6、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7、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传呼器等行为;
8、大音量开放收录机、大声唱歌、跳舞、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9、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等其它行为。
七、奖惩办法
各有关单位和公寓中心定期组织对宿舍检查评比,对连获“文明宿舍”、“卫生先进”流动红旗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对于不能严格执行本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对拒不接受批评,无理取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