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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提高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发挥项目在教育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激励学院教学改革的推进力度,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形成学院人才培养的优势与特色,以《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为依据,经学院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四类:院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院级教改项目”)、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称“国家级教改项目”)。

第二条  学院教师可根据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要求,围绕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与改革,课程体系,精品课程、思政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耕读教育与基地建设,实验、实习、实训与社会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化与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特色培育,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改革实践。

第三条  院级教改项目主要为申请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立项做孵化准备。申报项目必须经过学院评审公示后才能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为院在职职工,具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应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和研究条件填写申请书。

第四条 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学院为40岁以下青年教师专设“青年基金项目”。同时要求青年教师积极参加研究团队,做到教改项目研究全覆盖,教改项目人人有研究。

第五条 学院根据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分别予以1万元和0.5万元的经费资助。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学院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热点、迫切或实际)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是指根据部分专业或课程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研究、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

 第六条 学院积极支持开展上级管理部门立项的教改项目研究。校级教改项目按项目类型分别资助0.5-1万元;省级教改项目资助2万元;国家级教改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1配套,不低于2.5万元;省级一流课程建设资助经费不低于3万元。

第七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参加会议、出差调研、购置图书资料、打印复印、购买小型设备与耗材、助研学生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的开支。在线课程的录制必须提供相关的合同。

第八条 学院在项目进展中期进行检查、考核。项目负责人要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未能按时提交的需向学院递交书面延期说明。对进展缓慢、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凡验收不合格或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项目,将中止经费使用,并停拨后续经费,并取消其申报新项目的资格。

第九条 院级教改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完成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填写《农业经济管理学院院级教改项目结题申请书》,申请结题验收,并提交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第十条  教改项目由学院领导、各系所配合进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业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农业经济管理学院

                                               2022.9.20